EP-2型 100×60鄂式破碎機,試用于粗碎、中碎煤塊或其他堅硬物料,主要供煤炭、礦山、冶金及化工等部門實驗室使用。
儀器使用前,在注油杯,注入適量黃油,注意檢查各緊固件有無松動,空運轉無不正常現象后,才開始給料。
在使用時,啟動電機,將直徑不大小于60毫米的煤塊或其他物料適量投入兩鄂板空間,根據所需粒度的大小,正反調整支撐部位的手輪。
在使用時,如發現有卡塞停機現象,必須立即切斷電源,將料清出后,方可再行使用。
運轉時,不允許進行清理修整工作,并絕對禁止矯正物料在鄂腔中的位置,或者從破碎機中取出不能通過的物料。
機器保持清潔,每次使用后,應及時擦盡沾污在機座或其他部件上的粉塵煤末。
顎式破碎機是主要由機座、連桿部件和支撐部件構成。固定鄂板用襯板及壓塊固定在機座上,活動鄂板用螺板及鄂楔固定在連桿上,可方便地進行拆卸和更換,支撐部件一端支撐在連桿下部的滑塊內,另一端支撐在機體的軸套內,用彈簧來保證其結合緊密,為使工作安全,支撐部件上裝有銷釘,出料粒度的大小,可旋轉手輪調節出料口寬度。
傳動方式由電動機經三角皮帶輪帶偏心軸回轉,借偏心軸和連桿的作用,使活動鄂板對固定鄂板作周期性的往復運動,從而達到擠壓、破碎物料的目的。
本機配YG01-1.5千瓦電機,電流為三相380伏,用戶可根據需要安裝本機,安裝時必須保證三角皮帶拉緊力適合,其松緊可通過電機在滑道上的位置來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