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氏可磨性指數測定儀由電動機通過蝸輪、蝸桿和一對齒輪減速后,帶動主軸和研磨環以20±1r/min的速度運轉。研磨環驅動研磨碗內的8個鋼球轉動,鋼球直徑為25.4mm,由重塊、齒輪、主軸、和研磨環施加在鋼球上的總垂直力為(284±2)N進行研磨。哈氏可麿性測定儀對煤樣制要求如下:
煤樣的制備
1、按照GB 474-1995規定的原則,將煤樣破碎到6mm。
2、將上述煤樣縮分出1kg放入盤內攤開,厚度不超過10mm,空氣干燥后稱量(稱準到1g)。
3、用1.25mm的篩子分批過篩上述煤樣,每批約200g,采用逐級破碎的方法不斷調節破碎機的輥軸間距,使其只能破碎較大的顆粒。不斷破碎、篩分直至上述煤樣全部通過1.25mm篩子。留取0.63~1.25mm的煤樣,棄去篩下物。
4、稱量0.63~1.25mm的煤樣(稱準到1g),計算這個粒度范圍的煤樣質量占破碎前煤樣總質量的百分數(出樣率),若出樣率小于45%,則該煤樣作廢。再從6mm煤樣中縮分出1kg,重新制樣。